关于授予吕春玲等10名同志“辽源好人·最美民族团结之星”荣誉称号的决定
辽民族联发〔2023〕4号
市直各相关单位,各县区党委宣传部、民宗局,高新区党工委:
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,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突出事迹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,经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查、评选、公示等环节,市委宣传部、市民委决定授予吕春玲等10名同志“辽源好人·最美民族团结之星”称号。 希望这些同志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,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大局。同时,号召全市各族群众以他们为榜样,自觉做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,做各民族交往、交流、交融的促进者,为新时代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附件:“辽源好人·最美民族团结之星”名单
中共辽源市委宣传部 辽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
2023年9月28日
附件:
“辽源好人·最美民族团结之星”名单
(按姓氏笔画排序)
1.马金艳(女,满族)
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中心村妇联主席
2.孔繁侠(女,汉族)
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宣传部部长
3.吕春玲(女,汉族)
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民委员会党总支副书记
4.曲兆琴(女,满族)
辽源市嘉隆汽贸有限公司董事长
5.李可欣(女,蒙古族)
龙山区南康街道康宁社区党委副书记
6.李宝吉(女,回族)
龙山区西宁街道西宁社区网格长
7.汤峰(男,汉族)
辽源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
8.国兴(女,汉族)
辽源市田家炳高级中学校副高级教师
9.曹春花(女,朝鲜族)
吉林省鑫宏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,辽源市民建副主任、市人大民侨外委委员、东辽县民建总支副组委
10.韩金(男,汉族)
辽源市公安局政保支队民族宗教大队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