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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

发布时间:2024-10-25 13:12 信息来源: 市民委

 

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
1 辽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法定
行政执法机关
负责对生产、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人的监管。
  

 规章1部《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 0437-3517104 http://mw.liaoyuan.gov.cn/
负责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。 规章1部 《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》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 0437-3517104 http://mw.liaoyuan.gov.cn/
一、负责对宗教团体成立、变更、注销前审批。
二、负责对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检查。
三、负责对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监管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、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检查。
规章2部 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宗教事务条例》 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6号 0437-3517104 http://mw.liaoyuan.gov.cn/

(责任编辑:刘娟) [纠错]